民法典第637条

【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】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。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由出卖人确定。

民 法 典 第 637 条

民 法 典 第 637 条

【 试 用 买 卖 的 试 用 期 限 】 试 用 买 卖 的 当 事 人 可 以 约 定 标 的 物 的 试 用 期 限 。 对 试 用 期 限 没 有 约 定 或 者 约 定 不 明 确 , 依 据 本 法 第 五 百 一 十 条 的 规 定 仍 不 能 确 定 的 , 由 出 卖 人 确 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