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第707条 【租赁合同形式】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 民 法 典 第 707 条 民 法 典 第 707 条 【 租 赁 合 同 形 式 】 租 赁 期 限 六 个 月 以 上 的 ,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。 当 事 人 未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, 无 法 确 定 租 赁 期 限 的 , 视 为 不 定 期 租 赁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