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第872条

【许可人和让与人违约责任】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,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,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;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,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,应当停止违约行为,承担违约责任;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,参照适用前款规定。

民 法 典 第 872 条

民 法 典 第 872 条

【 许 可 人 和 让 与 人 违 约 责 任 】 许 可 人 未 按 照 约 定 许 可 技 术 的 , 应 当 返 还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使 用 费 , 并 应 当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; 实 施 专 利 或 者 使 用 技 术 秘 密 超 越 约 定 的 范 围 的 , 违 反 约 定 擅 自 许 可 第 三 人 实 施 该 项 专 利 或 者 使 用 该 项 技 术 秘 密 的 , 应 当 停 止 违 约 行 为 ,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; 违 反 约 定 的 保 密 义 务 的 , 应 当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。

让 与 人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, 参 照 适 用 前 款 规 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