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第87条

【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】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,不向出资人、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,为非营利法人。

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等。

民 法 典 第 87 条

民 法 典 第 87 条

【 非 营 利 法 人 的 定 义 及 类 型 】 为 公 益 目 的 或 者 其 他 非 营 利 目 的 成 立 , 不 向 出 资 人 、 设 立 人 或 者 会 员 分 配 所 取 得 利 润 的 法 人 , 为 非 营 利 法 人 。

非 营 利 法 人 包 括 事 业 单 位 、 社 会 团 体 、 基 金 会 、 社 会 服 务 机 构 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