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第925条 【委托人介入权】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,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,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,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;但是,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。 民 法 典 第 925 条 民 法 典 第 925 条 【 委 托 人 介 入 权 】 受 托 人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, 在 委 托 人 的 授 权 范 围 内 与 第 三 人 订 立 的 合 同 , 第 三 人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知 道 受 托 人 与 委 托 人 之 间 的 代 理 关 系 的 , 该 合 同 直 接 约 束 委 托 人 和 第 三 人 ; 但 是 , 有 确 切 证 据 证 明 该 合 同 只 约 束 受 托 人 和 第 三 人 的 除 外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