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第93条

【捐助法人的章程及组织机构】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。

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、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,并设执行机构。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。

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。

民 法 典 第 93 条

民 法 典 第 93 条

【 捐 助 法 人 的 章 程 及 组 织 机 构 】 设 立 捐 助 法 人 应 当 依 法 制 定 法 人 章 程 。

捐 助 法 人 应 当 设 理 事 会 、 民 主 管 理 组 织 等 决 策 机 构 , 并 设 执 行 机 构 。 理 事 长 等 负 责 人 按 照 法 人 章 程 的 规 定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。

捐 助 法 人 应 当 设 监 事 会 等 监 督 机 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