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 高 人 民 法 院 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、 公 安 部 关 于 办 理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刑 事 案 件 有 关 问 题 的 意 见
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、 公 安 部 关 于 办 理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刑 事 案 件 有 关 问 题 的 意 见 》
( 法 发 〔2025〕12 号 )
二 、 依 法 认 定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犯 罪
4. 全 面 把 握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主 客 观 方 面 。 认 定 行 为 人 是 否 构 成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, 应 根 据 刑 法 第 二 百 八 十 七 条 之 二 和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办 理 非 法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、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( 法 释 〔2019〕15 号 ) 等 规 定 , 准 确 把 握 行 为 人 是 否 明 知 他 人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实 施 犯 罪 、 是 否 为 他 人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实 施 犯 罪 提 供 帮 助 、 行 为 是 否 属 于 “ 情 节 严 重 ” 等 , 予 以 综 合 认 定 。
5. 准 确 认 定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的 “ 明 知 ”。 认 定 刑 法 第 二 百 八 十 七 条 之 二 规 定 的 “ 明 知 他 人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实 施 犯 罪 ”, 应 当 根 据 行 为 人 提 供 帮 助 的 时 间 、 方 式 、 次 数 、 工 具 、 相 关 行 为 是 否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、 行 为 人 是 否 逃 避 监 管 或 者 规 避 调 查 以 及 非 法 获 利 等 情 况 , 结 合 行 为 人 的 认 知 能 力 、 职 业 身 份 、 既 往 经 历 、 与 被 帮 助 对 象 的 关 系 及 其 供 述 和 辩 解 等 综 合 认 定 。 对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行 为 类 型 认 识 有 误 的 , 不 影 响 “ 明 知 ” 的 认 定 。
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, 可 以 认 定 为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办 理 非 法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、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第 十 一 条 第 七 项 规 定 的 “ 其 他 足 以 认 定 行 为 人 明 知 的 情 形 ”, 但 是 有 相 反 证 据 的 除 外 :
(1) 非 法 提 供 电 话 卡 批 量 插 入 设 备 , 非 法 提 供 具 有 改 变 主 叫 号 码 、 虚 拟 拨 号 、 互 联 网 电 话 违 规 接 入 公 用 电 信 网 络 等 功 能 的 设 备 、 软 件 , 非 法 提 供 批 量 账 号 、 网 络 地 址 自 动 切 换 系 统 、 批 量 接 收 提 供 短 信 验 证 、 语 音 验 证 的 平 台 的 ;(2) 因 涉 诈 等 异 常 情 形 被 金 融 机 构 、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者 、 互 联 网 服 务 提 供 者 采 取 限 制 、 暂 停 服 务 等 措 施 后 , 仍 然 实 施 有 关 行 为 的 ;(3) 事 先 准 备 应 对 调 查 的 话 术 口 径 的 。
6. 准 确 把 握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的 “ 情 节 严 重 ”。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, 可 以 认 定 为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、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办 理 非 法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、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第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第 七 项 规 定 的 “ 其 他 情 节 严 重 的 情 形 ”:
(1) 出 售 、 出 租 本 人 银 行 账 户 、 支 付 账 户 三 个 以 上 , 且 账 户 流 入 资 金 三 十 万 元 以 上 的 ;
(2) 收 购 、 出 售 、 出 租 非 本 人 银 行 账 户 、 支 付 账 户 或 者 单 位 银 行 账 户 、 单 位 支 付 账 户 , 且 账 户 流 入 资 金 三 十 万 元 以 上 的 ;
(3) 收 购 、 出 售 、 出 租 电 话 卡 、 物 联 网 卡 二 十 张 以 上 的 。
以 上 述 情 形 认 定 行 为 人 构 成 帮 助 信 息 网 络 犯 罪 活 动 罪 , 应 先 行 查 证 流 入 资 金 中 被 帮 助 对 象 涉 嫌 犯 罪 金 额 等 是 否 达 到 相 关 犯 罪 认 定 标 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