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第303条

【赌博罪】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【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【组织参与国(境)外赌博罪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赌博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刑 法 第 303 条

刑 法 第 303 条

【 赌 博 罪 】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, 聚 众 赌 博 或 者 以 赌 博 为 业 的 ,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、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, 并 处 罚 金 。

【 开 设 赌 场 罪 】 开 设 赌 场 的 ,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、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, 并 处 罚 金 ; 情 节 严 重 的 ,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, 并 处 罚 金 。

【 组 织 参 与 国 ( 境 ) 外 赌 博 罪 】 组 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参 与 国 ( 境 ) 外 赌 博 ,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,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。